廉洁课堂|清明追思守初心,廉洁自律更“清明”
发布时间:2026-04-03

全体党员干部:

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现就清明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严明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防线

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带头遵规守纪,坚决做到六个严禁

1.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财物。

3. 严禁以祭扫为名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或旅游等活动。

4. 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5. 严禁在城区道路、居民小区、公园、林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燃放烟花爆竹。

6. 严禁值班值守期间擅离职守、脱岗漏岗,或组织、参与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倡导文明祭扫,弘扬时代新风

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带头践行绿色、文明、低碳、安全的祭扫方式。积极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扫等现代文明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以实际行动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节前提醒、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广大党员群众也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自觉接受监督,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以实际行动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清风拂面,廉洁在心。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清明时节的清廉使者、文明祭扫的倡导者、移风易俗的践行者,让清明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