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法规UN R171对系统功能边界、设计参数及测试验证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技术要求,是搭载NOA功能车型进入欧洲市场的重要合规门槛。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检验中心”)联合中汽智能科技,成功支撑国内首个 UN R171.01系列项目落地,成为国内首家实现项目落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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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要点
法规名:UN R171.01 关于批准车辆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统一规定
合规节点:2025年9月,R171法规01系列正式生效
适用范围:装备DCAS的M类和N车辆的型式批准
修正版本变化:增加手握转向盘提示(HOR)、视线回归提示(EOR)、立即控制警告(DCA)、自主变道(E-ACSF)及高速公路抑制脱手报警等新技术要求。
02
技术要求
车辆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正文技术要求涵盖通用要求、DCAS系统功能附加要求、DCAS系统运行监控及系统验证要求等部分。
03
测试场景及测试用例
车辆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通过审核评估、封闭场地测试、实际道路测试等方法判断系统是否满足关于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的具体试验程序和技术要求。附录4规定了验证和测试部分要求,提出须通过实车试验证明符合本联合国法规的要求。
04
测试能力
封闭场地测试能力方面,通过主车的数据采集系统和惯性导航系统实现对测试车辆的速度等信息的采集,利用通讯装置实现测试车辆与目标车辆的信息交互,实现车对车、车对行人等典型场景的测试。
公共道路测试能力方面,需满足三部分要求:一是测试路线应根据制造商在附录3的要求涵盖相关测试场景;二是测试持续时长应足够,完整记录并评估系统的运行情况;三是测试场景应能评估系统在驾驶员或系统发起操作中的行为表现。
未来,天津检验中心将持续依托在国际法规研究方面的经验优势,与中汽智能科技共同完善覆盖法规研究、试验验证、标准解读的一体化技术服务模式,为企业欧洲法规检测与认证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